关于对国家统计局南京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申请开展
“南京市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” 的批复
国家统计局南京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:
你单位申请开展的“南京市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”工作,经我局审议,同意你单位开展此项调查,调查所用的调查表也经审议批准,此调查项目为一次性调查,有效期限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,批准文号为本批复文号,批准表号为ZF(2007)2号。请将上述信息标注在调查表的右上角,并在收到复函后,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、调查方案和调查表报送我局政法处。
特此批复。
二00七年二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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